![]()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10日1 公告基础材料■注:1、工银个月告新本基金的瑞信瑞弘第二十四个封闭期为上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涵盖该日)至该封闭期首先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即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定期第次3个月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之后第3个日历月的开放开放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债券证券,则该3个月对日为该日历月的起式最后一日,如该3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投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经新2、申购赎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8日,业务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浪财浪网赎回申请。工银个月告新3、瑞信瑞弘自2026年9月9日起进入本基金的定期第次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开放开放赎回申请。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详详见细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需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状况,基金管理人将视状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开展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材料披露管理方式》(以下简称《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申购、赎回最初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8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详详见细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点不利意义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不过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方式,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详详见细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2申购费率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于费率按单笔分别方式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3.2.1前端收费■注:1、M为申购金额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题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详详见细处理原则与操作原则比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条件的规定。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意义的情形下根据市场状况制定基金促销方式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意义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需履行必需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用用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详详见细规定为准。如遇巨额赎回等状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方式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后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4.2赎回费率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方式入基金财产。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最初方式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方式入持有期。详详见细费率如下:■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详详见细处理原则与操作原则比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条件的规定。5基金销售机构5.1场外销售机构5.1.1直销机构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公司网址:www.icbcubs.com.cn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直销机构网点材料:本公司直销柜台销售本基金,网点详详见细材料详见本公司网站。5.1.2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材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往往方式净值。7其他需提示的事项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详详见细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涵盖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意义业务处理步骤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方式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状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开展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涵盖该日)按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状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荚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状况,投资者应按时查询。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条件,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开展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最初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5、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关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ubs.com.cn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采取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产品材料概关键》、《基金合同》和《招募验明正身》。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十九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10日1 公告基础材料■注:1、本基金的第二十九次封闭期为自上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涵盖该日)至该封闭期首先日的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即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月度对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之后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2、本次开放期期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9月9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3、本基金自2026年9月10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详详见细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需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状况,基金管理人将视状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开展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材料披露管理方式》(以下简称《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申购、赎回最初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次开放期期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9月9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详详见细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点不利意义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不过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方式,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详详见细请参见相关公告。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2申购费率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于费率按单笔分别方式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3.2.1前端收费■注:1、M为申购金额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题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状况制定基金促销方式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意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需履行必需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用用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详详见细规定为准。如遇巨额赎回等状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方式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后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4.2赎回费率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方式入基金财产。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最初方式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方式入持有期。详详见细费率如下:■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材料披露方式》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5基金销售机构5.1场外销售机构5.1.1直销机构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公司网址:www.icbcubs.com.cn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直销机构网点材料:本公司直销柜台销售本基金,网点详详见细材料详见本公司网站。5.1.2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材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往往方式净值。7其他需提示的事项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详详见细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涵盖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意义业务处理步骤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方式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状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开展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涵盖该日)按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状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荚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状况,投资者应按时查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条件,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开展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最初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5、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关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ubs.com.cn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采取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产品材料概关键》、《基金合同》和《招募验明正身》。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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